欧盟—土耳其联合理事会于2007年初作出声明,称根据土耳其—欧盟关税同盟的有关决定,土耳其将在部分领域采用欧盟的技术法规。自2007年开始,土耳其要求进口的玩具、低压设备、建材、无线通讯设备等多类产品必须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要求,加贴“CE”标志后方可进入土耳其市场。具体情况如下: 欧委会认可的在土耳其执行的欧盟指令 73/23/EEC(低压电器指令)、87/404/EEC(简单压力容器指令)、88/378/EEC(玩具指令)、89/106/EEC(建材指令)、89/336/EEC(电磁兼容指令)、89/686/EEC(个人保护设备指令)、90/384/EEC(非自动称重设备指令)、90/396/EEC(燃气设备指令)、94/9/EC(在潜在爆炸环境中使用的设备指令)、95/16/EC(电梯指令)、96/57/EC(家用电器设备能效指令)、97/23/EC(压力设备指令)、98/37/EC(机械指令)、1999/5/EC(通讯及无线电设备指令)、2000/9/EC(电缆设施安装指令)、2000/14/EC(噪音排放指令)、2000/55/EC(荧光灯镇流器能耗要求指令)、93/42/EEC(医疗设备指令)、90/385/EEC(主动植入医疗设备指令)、98/79/EC(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指令)。 今后,我国企业向土耳其出口上述20个指令所涉及的产品,均需在检测和认证的基础上加贴“CE”标志。 |